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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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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环境卫生检查与考核办法
2014-09-01 09:59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总务处 审核人:

整洁优美的环境是校园风貌的重要体现,是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为推动我院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全院师生员工创建一个优雅、整洁、有序、文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展现学院风貌,营造育人环境,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方式,特制订本办法。

一、全校师生均有享受良好校园环境的权利,并负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校园环境卫生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有义务劝阻、举报,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

二、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宣传教育及督促检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负责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维护和改善校园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各楼楼长对本楼栋的环境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督促本楼栋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工作,教育学生搞好寝室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清理楼栋及周边卫生死角。楼栋环境卫生状况纳入楼栋长工作绩效考核。

四、保洁员作为楼栋公共卫生保洁的具体责任人,每天上、下午负责清扫楼层公共卫生。每天定期擦洗楼层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定期清理楼顶垃圾,以免垃圾堆积后堵塞下水管。

五、值班员负责打扫值班大厅的卫生,做到每天清洗地面,随时清扫地面垃圾,以保持墙面、玻璃、天花板不留灰尘。协助楼长做好保洁员的考勤登记工作,协助楼长开展学生志愿服务。

六、教室内要求达到三整齐、四光亮、五无。

三整齐:教室桌子摆放整齐,物品堆放整齐,扫除工具摆放整齐。四光亮:即教室门、窗、桌凳、灯具洁净光亮。

五无:教室墙壁、天花板无污迹灰尘、蜘蛛网,无乱张贴刻画,教室内无乱拉绳索、铁丝,无乱挂物品,教室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及其他杂物。。

教室外学校指定的外部区域卫生要求无乱停、乱放,地面无乱石、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及其他杂物,走廊天花板,架空层天花板无蜘蛛网,栏木无灰尘。

七、环境卫生评分标准(采用100分制)

1、教室及学校指定的外部卫生区域的地面(含室内、阳台、门前走廊)无乱石、纸屑、果皮、痰迹、积水及其它杂物(25分),其中一项不合格扣5分。

2、教室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卫生工具、桌子排列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水瓶、盆、水桶靠墙摆放整齐;(20分),其中一项不合格扣5分。

3、教室门、窗、窗台、桌凳、灯具洁净光亮,墙壁、天花板无污迹灰尘、蜘蛛网,无乱张贴、无乱刻画(25分),其中一项不合格扣5分。

4、厕所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教室内无乱拉绳索、铁丝、无乱挂物品,教室外走廊天花板及架空层天花板无蜘蛛网,栏杆无灰尘,室外卫生区无乱停、乱放,地面无乱石、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及其它杂物,教室及学校指定的外部区域卫生保持良好。(30分),其中一项不合格扣3-5分。

八、检查、评比方式

(一)院卫生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每月初的第一周)和不定期(每月中、下旬)的对各系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分,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各系。院对系区域卫生管理情况的评比根据系卫生积分的多少进行评比。

(二)系卫生管理委员会组织本系学生干部,对本系各班教室进行检查评分,每周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检查一次。系对班级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评比,根据班况积分多少进行评比。

九、奖励与处罚

(一)院卫生管理委员会每月对各系卫生检查情况进行总评,环境卫生月总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系,加系卫生积分5分。环境卫生月总评分在80(含80)--89分的系,加系卫生积分3分。环境卫生月总评分在70(含70)--80分的系,不加分也不减分,环境卫生月总评分在70分以下的系,扣系卫生积分10分。系班况积分平均分(本系各班班况积分之和/班级数)与全院各系比较,排名前三名的系加系卫生积分10分

(二)各系根据本系卫生管理委员会检查的卫生成绩,四周总评一次,总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班级,加班况积分5分。总评分在80(含80)--90分的班级,加班况积分3分。总评分在70(含70)--80分的班级,不加分也不减分,总评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班级,减班况积分5分。院卫生管理委员会抽查,在70分以下的班级,扣班况积分10分。

(三)学期奖励

1、一学期班况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按全院班级数的20%评出受奖班级(但班况积分须在100分以上),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系卫生积分排名前三名的系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一学期班况积分从高到低排名,按本系班级数的20%评出受奖班级(但班况积分须在100分以上),授予“卫生流动红旗”。

4、受学院表彰和奖励的班级的每位同学在综合测评“德育”总分中加4分;被系授予“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的每位同学在综合测评“德育”总分中加2分。班级获奖情况将作为该班辅导员评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处罚

1、环境卫生月总评分在70分以上的班级为“卫生合格班级”。一学期内一次环境卫生月总评70分以下的班级给予“黄牌”警告,两次给予全系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由相关系报院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凡受“黄牌”警告的班级,扣该班成员综合测评“德育”分2分;受系通报批评的班级,扣该班成员综合测评“德育”分4分;受院通报批评的班级,扣该班成员综合测评“德育”分6分;无论受系还是学院通报批评的班级,该班成员不能评定甲、乙等奖学金,该班不能参与优秀班集体的评定,该班辅导员本学年不能参与优秀辅导员评定。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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